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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 2024 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6日    来源:

    宁会协〔2024〕33 号

    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监督作用,净化注册会计师队伍,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9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12号)有关要求,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即日起开展2024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就做好 2024 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年检内容和年检时间

    (一)年检对象。202312月31日前核准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在我区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均应参加年检。重点检查对象主要包括1、2023注册的注册会计师2、2023 年成为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的注册会计师3、70周岁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4、2023 年年检发现弄虚作假的注册会计师5、2023年内转所2次及以上注册会计师;6、2023年被投诉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7、协会认为需要重点检查的其他注册会计师。

    (二)年检内容。2024 年年检内容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履行会员义务(参加继续教育、交纳会费等)、专职执业、职业胜任能力及执业行为等,其中重点检查专职执业情况。

    (三)年检时间。2024 年 4 8 日至 7  31 日。

    二、年检程序

    (一)事务所自查 

    会计师事务所应认真自查是否存在挂名执业、非专职执业、已离职、年满70周岁、受到刑事处罚、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已去世或者已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等情形的注册会计师填写《2024年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自查报告表》(附表1),如存在上述情况的注册会计师,请填写《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附表2),如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须同时提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申请入会表》(附表3)及相关材料。对自查到的注册会计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请撤(注)销注册处理,2024年4月26日前将自查报告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协会。邮箱:nxcpa123@163.com

      (二)系统信息更新 

    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在年检提请前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更新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相关信息。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与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已实现对接,更新后的数据将同步至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推广注册会计师证书电子证照工作有关精神,请未上传证件照的注册会计师,按要求补充完善照片信息。 

      (三)年检提请 

    2024 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实行网上检查。年检数据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2023 年 12 月 31 日时点数据为准。注册会计师年检系统(以下简称年检系统)访问地址或登录方式如下:一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 https://cmis.cicpa.org.cn/;二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为 http://acc.mof.gov.cn/;三是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微信小程序(仅供注册会计师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注册会计师年检操作说明”附件5“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操作说明注册会计师可通过扫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微信服务号二维码找回登录密码。

                

    系统微信服务号                           行业系统小程序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缜密部署。各事务所应在做好年检工作的同时,认真核对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和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中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合伙人信息,及时更新信息,确保年检信息与综合评价信息、行业管理系统信息一致。

    (二)严格检查,严肃处理。协会按要求严格核查会计师事务所申报的年检资料,重点检查注册会计师的社保参保证明、个人纳税证明、工资清单、业务工作底稿等,协会根据年检资料和日常监管情况作出年检通过、暂缓检查或年检不通过的决定。对于无故不参加年检、不履行会员义务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戒并在协会网站予以公告。发现注册会计师提交虚假年检材料时,协会将按照相关办法采取下列措施作出处理:一是公开披露造假行为;二是记入诚信档案;三是在次年年检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对于暂缓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作为重点关注对象予以跟踪,待暂缓事项结束后予以补检;对于检查不通过的注册会计师,及时撤(注)销注册。

    (三)加强协同,科学统筹。协会将与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年检工作。一是协会将年检工作与挂名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对年检不合格的合伙人(股东),协会在撤销其注册资格后及时上报自治区财政,以便财政部门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期完成整改;二是注册会计师省内转所要提前与转出和转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好会费有谁承担事宜;注册会计师跨省转所,要提前与转入省级协会沟通,确保转所的同时顺利完成年检;三是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对上报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经核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协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主任会计师进行惩戒。

    (四)加强监督,公开透明。为加强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的社会监督,宁夏注协设立年检工作举报电话及邮箱。年检结果将在协会网站、公众号或财政厅网站予以公告,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证检查程序和结果全透明公开。

    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登录系统查看年检通过二维码,并根据需要打印粘贴于注册会计师证书上。

    五、联系人及年检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石镇海

        年检投诉举报电话:0951-5015152   5069403   5059151    投诉举报邮 箱:nxcpa123@163.com

      件:

    1.2024年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自查报告表

    2.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申请入会表

    4.注册会计师年检操作说明

    5.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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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