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宁夏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申报2023年内部培训资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9日 来源:
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宁夏地区
会计师事务所申报2023年内部
培训资格的批复
天华(宁夏)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上报的2023年内部培训资格申报材料收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修订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的通知》(会协〔2021〕46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华(宁夏)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2023年内部培训资格。
二、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培训内容列入本年的培训计划中,加强思政课和执业道德培训。
三、严格按照中注协2023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和我会要求,突出诚信教育,围绕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和中注协 主题活动开展培训工作。及时上报相关培训数据,各项培训数据将作为我会考核内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四、综合运用面授培训(含在线直播培训)和网络培训等方式,面授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
五、事务所开展内部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于3月1日前,将本所2023年培训计划上传至“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二)举办培训班前一周,务必将本所培训班信息告知我会培训部。我会将根据提供的培训班信息实地走访抽查。
(三)2023年年底,将培训工作总结、各期培训班数据上报我会培训部。
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