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我区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8日 来源:
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我区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宁会协〔2022〕6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持续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管理,进一步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18号)精神,经协会研究决定,持续开展我区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的重点
持续整治注册会计师将执业资格挂靠在会计师事务所但并不实际执业,以及注册会计师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等行为。
二、整治工作安排
(一)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22年4月29日,协会发布《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宁会协〔2022〕31号),要求各会计师事务结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认真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自查,如实提交自查报告。
(二)协会组织检查。协会将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注册会计师参保信息,结合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签订、人事档案存放、支付薪酬的银行账户记录、收入明细、业务报告出具等情况开展任职资格检查工作。
(三)处理处罚。协会针对任职资格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规定,对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依法注销(撤销)注册,并将注销(撤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此项工作8月31日前完成。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协会将主动加强与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税务局的沟通协调,建立经常化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形成注册会计师专职执业的监管合力。
(二)突出整治常态化。将挂名执业行为纳入每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重点,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同时防范清理后违规重新注册的情形,并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告专项整治情况。
(三)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同时通过开设举报邮箱、电话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进行监督。
(四)纳入诚信管理档案。对涉嫌兼职、挂名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一经核实查处后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证书、印章,并将相关处理处罚结果录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纳入行业诚信记录。
举报电话:0951-501512
邮 箱:nxcpa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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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