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公告(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7日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
注册会计师协会文件
宁会协〔2017〕19号
关于印发《2017年注册会计师任职
资格检查公告(一)》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的规定,协会对全区各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2017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2017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公告(一)》印发给你们,请负责通知到各单位全体注册会计师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并于4月20日、21日携带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证书至协会注册部办理年检。
不予通过检查的、未参加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的人员,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收回其注册会计师证书、印章并交协会;凡符合转为非执业会员资格条件的,由本人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证书。
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予以通过检查的人员名单,协会将通过《宁夏日报》向社会予以公告。
附件:2017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公告(一)
2017年4月17日
抄 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4月17日
共印2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