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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冀海林同志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准予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9日    来源:

    宁会协[2013]1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由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经我会审查,冀海林同志符合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条件,现准予注册。名单如下:
        宁夏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名)
        冀海林
    附件: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


                        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