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滢玉等3位同志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准予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9日 来源:
宁会协[2015]27号
关于王滢玉等3位同志注册会计师
任职资格准予注册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由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经我会审查,王滢玉等3位同志符合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条件,现准予注册。名单如下:
宁夏信友会计师事务所(2名)
王滢玉 谢 伟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夏众和分所(1名)
白 爽
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