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冀海林同志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准予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9日 来源:
关于冀海林同志注册会计师
任职资格准予注册的通知
宁会协[2013]1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由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经我会审查,冀海林同志符合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条件,现准予注册。名单如下:
宁夏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名)
冀海林
附件: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
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