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嘉芬芬等13名同志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准予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7日 来源:
宁会协〔2018〕6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的有关规定,由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经我会审查,嘉芬芬等13名同志符合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条件,现准予注册。名单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2名)
马淑英 高 政
宁夏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7名)
嘉芬芬 陆六顺 范玉杰 姜佳鑫 王鸣春 梁健真 李立婷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夏分所(1名)
刘学花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夏分所(3名)
王朝阳 石春明 井亚飞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