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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和执业监管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7日    来源:

    一、调研活动的组织开展概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行业自律与执业监管课题调研活动的通知》,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了全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和执业会员参加的调研活动。

    我会于2009年4月28日向各事务所下发了“关于开展行业自律与执业监管课题调研活动的通知”,通知中对开展调研活动的必要性、组织领导、范围、内容、调研人员和时间安排以及其他要求作出了明确的安排,并制定了调研提纲和分别由事务所和执业会员回答的调查问卷。由机构回答的调查问卷涉及到机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素质结构、对自律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协会为会员服务的意见、机构内部治理机制、质量控制的情况,对监管工作的认可程度和意见、对行业发展的意见等7个方面42个问题。由执业会员回答的调查问卷涉及到个人基本情况、会员对行业协会赋予的职责和义务的认可和履行情况、对协会工作的改进意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方面的建议、对所在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的评价、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机构对员工职业道德规范的有效性、对行业监管质量的评价、对行业发展存在问题及其改进的意见等9个方面46个问题。向事务所发放调查问卷7份,向执业会员发放调查问卷230份。为了从组织上保证调研活动顺利进行,成立了行业自律与执业领导监管调研小组,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本仁同志和总会计师刘怀明同志分别任组长、副组长,秘书处正式职工全部参加调研。5月中旬由厅领导带队调研小组到7家事务所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截止5月20日协会已按计划完成实地调研工作,共收回事务所调研报告7份、调查问卷220份。通过召开座谈会、事务所调研报告、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到各事务所和执业会员对行业自律与执业监管的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行业自律方面的情况

    1、行业自律管理组织体系的建设、运转情况。

    我会自成立以来,按照财政部关于行业协会建立自律性管理体制的要求,协会就建立和完善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逐步建立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确定了理事会决策、专门(专业)委员会管理、秘书处执行的行业管理体系思路。行业重大的决策按章程规定根据不同事项由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根据审议结果由协会秘书处开展相关活动。协会秘书处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会议程序召开各种会议。2008年11月14召开了“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修订了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选举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章程已在民政部门备案。

    2005年我会即成立了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继续教育委员会等3个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运行规则,以制度规范行业的监督和管理,推进行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专门委员会在扩大会员参与协会民主管理工作,向会员提供专业知识技术服务,保障协会监督职能公正、公平的履行,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协会专门委员会体系不够健全,向会员提供服务的渠道不多,维护会员合法权利机制不完善,今年4月份,在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第二次理事会会议通过成立了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继续教育委员会、检查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申诉委员会等5个专业委员会。由熟悉行业工作。有良好的执业记录,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实践经验,热心行业事业,年富力强有能力有精力的人员为委员。

    协会在为会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提升行业业务素质,开展行业自律检查,促使事务所执行审计准则,帮助、促进事务所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内部管理制度,纠正不符合准则、制度的执业行为,惩戒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行业良好的执业环境,扩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为社会提供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行业自律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及运行还存在不足。如协会尚未能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和地区特点以及广大会员的需求,在专业技术指导帮助、制止不良竞争行为、创造和谐的执业环境、行业之间的交流等方面还有差距,需要我们尽力团结带领全体会员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健全自律体系,推动行业健康的发展。

    2、协会秘书处建设情况。

    协会在中注协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行业自律性发展规律,以深化注册内涵为中心,扩展注册管理功能;继续推动执业机构做大做强,规范和提升中小事务所发展为重点,提高执业机构服务市场经济的水平和能力;强化行业人才培养力度,创新培训渠道和培训模式;协会职工团结一致,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树立为会员服务意识,在认真学习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努力加强行业管理,将加强行业道德建设落到实处;加强行业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系。

    行业要进一步发展,需要协会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探索和总结行业发展的规律、协会工作的特点,改进工作方法,承担起推动行业发展的重任。几年来,我们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广大会员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广大会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帮助解决广大会员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研究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组织协会工作人员参加中注协、自治区财政厅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班,提高协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使协会工作人员不仅能独挡一面的做好专项工作,还能兼职做好其他工作。在人员少、工作头绪多的情况下,按时保质的完成中注协和财政厅每年安排的工作任务,努力把协会建成一个管理有序、运行规范、服务优良、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集体。

    目前协会秘书处现有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正式职工2人,聘用职工3人,共计8人。其中:50岁以上1人,40-50岁2人,30-40岁3人,30岁以下2人。拥有本科学历4人,专科学历4人,注册会计师1人,高级会计师1人。

    3、协会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

    目前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宁夏资产评估协会、宁夏财政厅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管理中心为“三块牌子,一套人马”,人员编制、干部任用、人员经费保障等都是作为财政厅直属的事业单位由财政厅统一管理。财政厅每年将协会的工作列入财政厅整体职责范围内,实行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具体业务工作由总会计师主管,会长为厅纪检组长并兼任行业党委书记,秘书长兼副会长。财政厅每年除负担协会在编人员人头经费外,根据协会组织大型行业活动的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同时,作为行业组织的协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民政部门登记,以社团组织的形式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参加社团活动,履行对行业的服务、管理、监督、协调职责。协会在以上所述的管理体制和存在状态下,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既要服务于会员,代表广大会员的利益,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又要作为政府对中介组织实施管理监督的延伸力量,就要求协会必须紧紧依托财政部门的直接管理和支持,同时尽力取得民政、税务、物价、工商、国资、审计、金融、司法等行政和司法机关的理解、认可、帮助,才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我会因行业规模小,会费收入少,多年来,已形成了离开了财政部门的管理支持,协会的运行既失去了物质保障的基础,其工作也难以开展的客观现实。故协会与财政部门的关系就象鱼和水的关系。如果协会离开财政部门的管理和支持,就象鱼离开了水一样不能存活。所以协会的各项工作必须向财政部门汇报,寻求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又要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取得他们的理解和认可,已成为协会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支撑点,这方面的工作还要继续加强。

    4、协会与会员之间的关系。

    目前,我区事务所的规模普遍较小,社会影响不够大,在这个客观状态下,要形成良好的行业文化,必须发挥火车头的带动作用。要继续深化行业人才培养工作,全面提升执业队伍的素质;积极开拓创新,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支持小所做精,大所做强,形成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发展局面。通过座谈、论坛等多种形式,搭建区内事务所之间、大中型事务所跨地区的交流平台,提高我区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竞争力。在构建行业文化特征上,大家的共识是:首选注册会计师行业是全社会诚信建设链条的重要环节,诚信是行业的立业之本、兴业之基。协会要把诚信理念在行业制度建设、继续教育、准则执行、失信惩戒等各项工作中突出显现。其次,要体现行业的专业特点。专业知识是行业生存的看家本领,是行业得以存在发展的前提,行业协会要通过多方面、多渠道的培训、帮助、督促手段,使广大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到审计业务需要的专业知识。另外,要在全行业倡导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社会责任具体在执业中要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以高质量的业务报告对客户负责、对投资者负责、对全社会负责。

    自协会成立以来,协会为会员做了大量的工作,为行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努力构建良好的行业文化。协会积极与税务部门联系,为行业争取了定率征收的税收政策;对会员注册的管理程序逐步规范,纯净了执业会员的队伍,体现了公平原则。协会每年组织的后续教育培训全面、及时,满足了会员对后续教育培训课时的需要。

    5、在行业自律管理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协会在行业自律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在行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方面做得不够。

    (1)行业协会自身与政府机关的联系沟通不够。行业的有些主张仍然没有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了解和理解;事务所的业务受一些政府部门的制约,主要是国资委、审计、财政、物价、工商等相关部门,在执行业务的过程中,这些相关部门由于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了解不够,也缺乏对行业基本法规、执业准则的了解,对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根据相关准则、审计程序所做出的执业判断和风险控制不够尊重、缺乏理解。但他们委托的业务执行程序复杂,需完成工作量较大,人员投入较多,时间也要求非常紧,又要求较低的收费,有些业务甚至收不上费用;

    (2)审计收费标准不合理。随着经济的发展,业务范围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和扩大,目前的业务收费标准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收费范围狭窄,收费项目太宽泛。例如:对于目前行业具有发展潜力的咨询业务、一些特殊的审计需求(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缺少指导性的收费办法;

    (3)行业执业环境逐渐恶化,面临主要问题是恶意竞争、压价收费,导致会计师事务所无法按审计收费标准收费。协会在日常监管中接到举报,个别执业质量差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招揽业务,存在低价收费的现象,由于协会只能对这种行为给予行业惩戒,而行业惩戒对此类事务所失去威慑力,造成此类行为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我们认为缺少一个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退出机制。事务所被撤销或自行解散后,事务所设立期间出具报告的法律责任继承问题,事务所存续期间提取的职业风险金的处理等,均缺少制度约束。致使一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事务所干几年后,自行注销,或被撤销后,过后再重新申请一个新的事务所。

    (4)协会在行业和行业间、行业内部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不足。目前行业内人士之间以及机构与机构之间缺乏沟通和交流的渠道,各自都只顾埋头做自己的业务,很少有机会去了解别的所、业内其他人在忙什么,其他所的业务情况如何?业务质量究竟怎样?工作底稿有哪些优势等等,缺乏一个相互沟通和了解的平台。

    (5)行业会费的收取标准较高,没有根据本地区自身情况加以调整,未能真正体现出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持。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中注协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执业机构综合能力。

    (1)建议行业协会应加大对行业形象的宣传力度。加强社会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能够通过各种方式了解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的特点及优势,了解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申请审批程序、行业协会的作用。我们通过调研、分析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①由中注协牵头组织各省自治区协会加强与法院、银行、银监局、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他们联合召开全国性的论坛或座谈会,在内容设计上多些应对他们不同的审计需求提出相应的指导性意见和审计业务指导意见,通过引导他们的认识达到规范审计业务的目的。

    (2)建议中注协多创造同业互相学习和经验交流的机会。

    我们希望中注协会能够搭建一个平台,使各省、自治区的协会互相交流,使我们的工作人员能从自己相对封闭的思维和空间里走出去,学习和借鉴其他地方协会在会员管理、行业自律、执业监管等方面,会计师事务所在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业务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底稿的设置、人力资源的储备和利用等方面好的方法和经验,以促进自身的发展和提高,促进会计师事务所的长远发展。比如:

    ① 就行业的特点进行一些有针对性的分级培训;组织行业管理水平高、发展势头先进的省市到相对落后的地方检查、指导,同行业之间进行更具体、细致、直接的交流学习,推进整个行业的发展。

    ②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探讨一些行业和专业问题,培养协会专业人员,强化其理论水平、专业技能,继而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技术支持。

    (3)针对目前小事务所执业质量较差、业务收费较低的情况,建议中注协向财政部反映能否完善事务所的退出机构,针对事务所因各原因退出后股东(或合伙人)对事务所存续期间审计责任承担以及职业风险金的处理等方面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办法。

    (4)以中注协为牵头人,成立专业技术鉴定委员会,对会员单位尤其是个人会员,在涉及到执业风险,涉及到自身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时,能够起到一个保护和积极化解的作用。

    (5)适当降低西部地区的会费收费比例或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投入。

    二、关于执业监管方面的情况

    1.监管和惩戒制度的建设情况。

    多年来,我会积极组织开展了以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为核心,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活动。通过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给予应有的惩戒,受到了行业内外的欢迎。于2005年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惩戒办法(试行)》,随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经验的逐步积累,原办法实施过程中暴露了很多不足,已经不能适应行业自律惩戒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和完善。于今年年初按照中注协新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业惩戒办法》,结合实际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惩戒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惩戒办法(修改草案)》,并于4月初在理事会上审议通过。该办法主要分为七章,即:总则、惩戒的种类与适用、惩戒的实施机构和惩戒的回避、惩戒的程序和决定、申诉机构和申诉回避、申诉的程序和决定、附则。办法中确定了惩戒的实施机构、惩戒程序、申诉机构及申诉程序。

    每年执业质量检查前选派协会工作人员参加中注协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暨培训会议,学习领会财政部和中注协领导关于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意义、目的、重点、工作要求、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指示,通过学习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手册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我区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的工作范围、内容、方法以及应达到的效果。按照中注协关于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年的业务检查工作方案,修订检查工作底稿。工作底稿以中注协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手册》为指南,结合我区事务所普遍规模小、人员少,执行风险导向审计的意识和做法仍处于学习摸索阶段的实际情况,既体现了新审计准则体系的要求,又着重检查执行原审计准则在审计程序、证据、质量控制等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每年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前,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厅领导任组长,主管秘书长亲自带队,选调专业技术好、责任心强、有检查经验的检查人员并进行培训,为完成每年的业务检查做了较充分的准备工作。

    2.监管队伍建设及监管经费保障情况。

        我会由于人员有限,监管部目前只配备一名注册会计师。每年检查人员按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规定的条件从事务所中选拔,由协会秘书处审核。对检查人员的培训由检查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负责。由于会费较少,对检查人员的培训和补助投入的经费较少,影响了检查人员的积极性,从事务所抽调人员也存在阻力。因协会内部业务力量不足、检查人员不固定,检查期间不能自始至终的参加检查工作,影响检查效果。为了改善以上情况,今年我们成立了检查委员会,规定检查委员会委员应该参加协会组织的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并赋予委员相应的权力和义务,同时作为考核评价事务所的加分因素,以起到从人员上稳定检查队伍,并取得更好的检查效果和作用。

    3.行业监管效果。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作为社会信用的重要一环,其执业行为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到社会公众利益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声誉。因此,我会每年组织开展以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为核心,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活动。促使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对准则、规范的理解和操作有所提高,受到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好评。通过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给予应有的惩戒,规范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使一些经营理念正确,重视行业社会责任,尊重注册会计师行业自身社会价值的机构和注册会计师能依据中注协发布新审计准则工作底稿指南,根据对新准则学习理解掌握的程度,对业务工作底稿、审计程序、质量控制、内部治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较系统的修改完善,为贯彻执行新准则作了基础性的工作。但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也反映出个别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审计职责的方面意识差,缺少制度约束,内部质量控制流于形式。针对检查所发现问题,我们建议:

    (1)新设立的小事务所普遍执业质量较差,通过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并进行严格的处理,可以促使主观上将注册会计师行业还是想作为一项事业来做的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积极进行整改,提高执业质量。但对于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视控制执业质量将影响眼前业务收入的事务所仅凭行业自律检查,对他们的经营理念、质量意识难以从根本上动摇,这样的事务所协会既是年年查,他们的改进也不大。建议中注协向部领导反映,由财政部发布指导性的意见,针对新设立的事务所,在审批阶段设置对发起人和其他股东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情况进行审查的程序,制止一些注册会计师原执业质量就较差,在原来的执业机构难以适应,便再设立一个事务所继续执业,这种情况将影响行业的整体执业质量。

    (2)针对目前小事务所执业质量较差、业务收费较低的情况,建议中注协向部领导反映能否参照建设部管理工程造价等中介机构的办法,将事务所进行分级管理,不同级别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不同,便于规范事务所的管理,提高执业质量。

    4.检查结果处理情况。

    我会对执业质量行业自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帮助、教育、督促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本着强化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意识,促进注册会计师规范执业,提高执业质量为目的,按照规定针对被检查事务所执业质量存在问题的性质或情节轻重,协会进行自律惩戒处理。在做出惩戒处理决定前,征求事务所意见,根据检查意见和反馈意见综合考虑,通过惩戒委员会做出公正的处理意见,至今未接到会员的申诉请求。大部分事务所对历年协会执业质量检查提出的问题,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工作底稿等方面有较大的改进,达到了行业自律的目的。

    每年我会将行业自律检查、惩戒相关的文件抄送财政部门,他们对检查结果比较重视,尊重行业协会的决定。每年通过适当的方式,我们向社会公布行业自律惩戒的情况,使业务质量差的事务所逐步重视执业质量。

    5.与其他监管部门协调的情况。

    近几年的行业执业质量检查,我们都与财政厅会计处联合进行检查,针对事务所设立条件、执业质量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协会与会计处职能分工不同给予相应的惩戒或处罚。在检查前与财政厅监督局、财政部专员办等机构进行沟通,尽量避免重复检查,减少事务所接待检查的工作量。

    目前行业监管体系在相互信息共享、交叉、牵制方面还有待加强和完善;行业监管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外部管理,应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有机结合;在完善体系过程中,如何落实协会的监管职能并协调同有关机构的关系,建立起高效统一的行业监管机制,是一项重要的议题。

    我们认为行业执业监管在现有基础上应加大以下方面的工作。

    (1)日常管理与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对现有事务所的实际业务收费要进行动态监管,对恶性竞争、低价收费的要严惩;对整体执业质量低劣、严重违规执业、屡被投诉举报或具有多次不良记录的事务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检查,同时重点抓好处理处罚,树立监管权威。

    (2)在业务检查中,不仅从程序上检查是否符合准则的相关要求,比如底稿填制是否合、一些必备程序是否走到、索引号是否填制清楚等等,检查人员能够站在较高的一个层面上看待问题,注重问题的实质、风险的把握,执业人员执业判断是否准确、谨慎原则和风险意识是否得到贯彻。通过检查从整体上对一个事务所执业质量、内部管理、风险控制、企业文化建设作出适当的评价。每年检查结束,对被检查事务所进行评价排名,公布于众,扩大行业监管的影响力,促使事务所构纠正问题、完善制度、提高质量。同时,应加强行政监督和执法力度,对严重违反准则和恶意竞争行为加大行政惩处力度,制止低价、无序竞争。

    (3)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齐头并进。在加大政府监管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实施行业自律性业务质量检查、实施行业惩戒方面的作用,共同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公信力的恢复。

    (4)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与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借助新闻媒体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加强社会监督。

    (5)为了鼓励现有的执业机构健康顺利地发展,应该严把行业准入门槛,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尤其不能让非注册会计师人员实质组建、控制事务所,应该扶持立志在行业内有坚定发展信心、有实力的事务所作大作强。

    6.会员对监管工作和处理结果的反馈和落实情况。

    协会对执业质量检查逐年加强,检查的力度也在加强。对于检查大部事务所是欢迎的,因为他们认为通过检查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在得到肯定的同时,也可以发现自身在管理和业务上的不足。行业监管有利于提高事务所的执业水平,也有利于行业的发展,是很有必要的。只要是合法的检查都会配合,而且对于合法的检查机构做出的检查结论、处罚意见、处罚方式只要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就会得到认同并积极整改。

    但在执业质量检查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1)检查人员的专业素养有待提高,检查的力度还有待于加强。协会实施检查的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判断能力均应加强;协会本身派出的检查人员数量应适当增加。

    (2)检查中抽查的事务所还是存在程序化的问题,如对有些反映质量低下、弄虚作假的所,抽查范围应加大,而且对其每年都应该进行执业质量检查。

    (3)而对某些部门在不通知被检查单位(事务所)的情况下,直接深入检查事务所审计的单位的行为得不到认同;对检查结论缺乏依据,评判能力欠缺、无视事务所对情况的解释等情况,事务所对检查的结果不太认同。

                           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OO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