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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7日    来源:

    宁会协[2009]34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落实财政部领导关于建立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规范非执业会员的管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的通知》(会协[2009]47)文件要求,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宁夏注协)将于200910820091031,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非执业会员集中换证工作将于108正式启动,1031结束。

    对于在集中换证期间没有及时换证的非执业会员,视具体情况可以延续到20102月年检时更换新会员证。

    二、      换证对象

    本次非执业会员换证范围:截止2009108已申请入会的非执业会员。

    对于截止2009108已取得全科合证书但尚未申请入会的人员,可以在集中换证期间申请入会。已取得全科合格证但在集中换证期间仍未申请入会的人员,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入会。

    三、      换证要求

    申请人需如实填写《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换证登记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还应附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15位自然升至18位的除外);

    3、原非执业会员证书原件;

    4、如为离退休人员还应附离退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换证登记表》到宁夏注协申领或到www.nxzcpg.org.cn网站下载。

    四、      工作安排

    本次换证工作由宁夏注协注册部具体负责,申请人向注册部提交相关资料后,由注册部工作人员在行业系统中补充完善非执业会员的相关信息,分批提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后,发放新版的会员证书。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将通过行业系统中的换证工作专用程序进行。

    注册部电话:0951-5011245

     

    附件: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换证登记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